95后美术生转型成为“煎饼主理人”,可爱的Hello Kitty、搞怪的蜡笔小新、炫酷的Labubu……当一个个惟妙惟肖的手绘卡通图案,在滚烫的铁板上渐渐成型时,现场瞬间被一片“哇!”的惊叹声包围。
据媒体报道,这位“煎饼主理人”小曾是美术专业出身,此前曾在教培机构担任多年美术老师。由于生活压力较大,今年8月,小曾和丈夫决定转行创业,凭借自身的美术功底,开起了这家手绘卡通煎饼摊。
小曾的煎饼摊提供一些基本的煎饼图案,价格从15元到25元不等,如果需要定制,则会根据定制图案复杂程度来定价,最高可达65元。
走红之后,摊位的客流量急剧增加。为缓解接待压力,小曾采取了每日限号购买的措施:第一轮放出30个号,可定制图案;第二轮30个号仅可购买基础款式,营业至23点收摊。即便如此,摊位前依旧大排长龙,小曾每天要从下午五点一直忙碌到深夜十一二点。
目前,“卡通手绘煎饼”相关话题在网络上阅读量已突破百万。不少网友调侃道:“这是能吃上‘谷子’了!”“画好前:好丑一坨;画好后:‘谷子’界的仙品!”“这就是传说中的‘画饼’啊!”“没两把刷子,摆摊都困难!”
随着手绘卡通煎饼在网络上走红,不少人也产生了一个疑问:绘制卡通IP形象并用于商业售卖,是否构成侵权?
侵犯动漫IP著作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改编动漫作品中的形象、故事、音乐等元素,从而侵害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
著作权侵权采取“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即涉嫌侵权者存在合理的机会或可能性知晓权利人的创作成果,且侵权内容与权利人的作品在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部分存在相同或相似。
因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其作品或复制品,属于侵权行为。摊主或许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但其客观行为确实存在侵权风险。
我们建议,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如需使用动漫角色形象,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或选择已进入公有领域、版权保护期已过的经典作品。若涉及商业用途,务必谨慎评估法律风险,避免引发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