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业“双雄”斗法,“战火”蔓延!
近日,江苏高院对伊利诉蒙牛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蒙牛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伊利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
江苏高院终审落槌,至此,这场持续两年多的法律纠纷落下帷幕。
2006年,伊利推出“金典”纯牛奶产品,2020年8月,经专业设计公司打造的焕新款伊利“金典”牛奶上市。新款“金典”牛奶作为旗下伊利高端品牌,经多年运营已占据全国液态奶市场约10%的份额。
2023年底,伊利发现蒙牛推出的“精选牧场”牛奶“撞脸”自家“金典”牛奶的外包装,遂与对方进行协商。
协商无果后,伊利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蒙牛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0万元,并在媒体登报声明、消除影响。
对于“不正当竞争”的指控,蒙牛辩称,绿色、奶牛、牧场等元素是乳制品包装通用设计,且旗下“精选牧场”品牌经营已超十年,包装为自有设计的延续。
但经查明,蒙牛未在包装正面突出“蒙牛”主商标,仅以小字标注,客观上弱化了品牌识别性。南京中院最终认定,蒙牛擅自使用近似包装、装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赔偿伊利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同时驳回伊利关于登报消除影响的诉求。
一审宣判后,伊利和蒙牛均不服,均提起上诉。随后,案件进入二审阶段,经审理,江苏高院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这场纠纷看似是一次包装设计的争议,实则折射出企业经营中“诚信”二字的重量。伊利“金典”牛能占据全国液态奶市场10%的份额,离不开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的加持;而包装“撞脸”引发的争议,不仅模糊了品牌边界,还容易让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困惑,本质上是对消费信任的消耗。
在市场竞争中,“创新”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纵观行业内的长青品牌,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根基、以创新为动力。或者坚持自主创新在短期内会增加经营成本,但长期看却能沉淀下最宝贵的“品牌信任资产”,成为抵御市场波动的“利器”。
反之,若企业侵占他人合法权益,即便能获得一时的流量或销量,最终也会相应的代价。此次案件中,蒙牛不仅要赔偿500万元,经营多年的品牌口碑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对于乳制品行业乃至所有行业而言,这场判决都是一次深刻的警示:诚实守信不是口号,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准则”。只有尊重同行的知识产权、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用诚信经营赢得市场认可,才能让行业在良性竞争中不断进步,最终实现企业、消费者与市场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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