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亲被拒,“微信爷”反手“送”微信一个驰名商标,腾讯:真划算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665天前 | 1381 次浏览 | 分享到:
稳坐“第一国民APP”的宝座的微信看似风光无限,实则烦心事也不少,比如“微信爷”上门“攀亲戚”。

2011年诞生以来,微信便以不可阻挡的姿态横扫国内一切社交聊天软件。据腾讯发布的2022年Q4及全年年报,微信及WeChat月活跃用户规模已达13.13亿。

 

稳坐“第一国民APP”的宝座的微信看似风光无限,实则烦心事也不少,比如“微信爷”上门“攀亲戚”。

 

经查询,浙江自然人刘某某从2017年7月到2019年4月间,多次在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共申请注册了44件“微信爷”商标、“微信爷 服务热线 133*******8”商标。

 

绝大多数“微信爷”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就被腾讯成功异议,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目前商标已经失效。

 

但围绕在29772718号“微信爷”商标诉争商标的争议却很大,近日二审终有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对诉争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复审决定得以维持。

 

29772718号“微信爷”商标系刘某某于2018年3月提交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洗衣机、绞肉机(机械)等第7类商品上,2018年11月被初步审定并公告。

 

2019年1月,腾讯公司针对诉争商标提出异议申请。

 

腾讯公司主张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19340947号“微信及图”商标)、引证商标二(17542349号“微信机器人小微”商标)、引证商标三(17542389号“微信小微”商标)分别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同时,腾讯公司还认为,诉争商标系对其驰名的引证商标四(9085979号“微信及图”商标)的抄袭和摹仿,刘某某具有抄袭、摹仿他人知名商标的一贯故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系恶意抢注。

 

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诉争商标与腾讯公司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引证商标四经广泛宣传和长期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并曾获得驰名商标保护,诉争商标构成对引证商标四的摹仿,如予核准注册易误导公众并可能致使腾讯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诉争商标不予注册。

 

刘某某不服,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2021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注册复审决定。

 

刘某某仍不认可上述复审决定,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驳回刘某某的诉讼请求,刘某某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结合在案证据,认为原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最终,北京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刘某某负担(均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有意思的是,刘某某还申请注册了“微信奶”、“微信 服务热线133*******8”商标共24件,这是要爷爷奶奶凑一块儿过日子?

 

毫不意外,“微信奶”商标也难逃被异议的命运。目前,多件“微信奶”、“微信 服务热线133*******8”商标注册申请已被驳回。

 

傍名牌流量固然高,其背后上升的风险系数也需格外注意,且纵观市场,没有任何一家大企业是靠着蹭名牌,搭便车成功上位的。

 

要想走好品牌之路就必须要重视商标维护,这就需要企业选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商标。只有商标经过了时间和市场的考验,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商标品牌价值才能不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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