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豆”巧克力“奇袭”超市?上海一公司因商标带“粪”字被罚款?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6天前 | 137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时随地,粪豆一下……”

今天是一篇「有味道」的推文~

去年初,一款名为“粪豆”的巧克力豆“突袭”便利店,“粪豆”共有原味、抹茶味、莓果味3种口味,单包售价9.9元。

注意了!这款巧克力豆它不叫“奋豆”,而是叫“粪豆”,“粪便”的“粪”。

据某品牌便利店店长表示,这款巧克力豆“卖得还可以”“每天都有人买”。网络上有胆大的试吃员表示“粪豆”嘎嘣脆,闲暇时抓上一把美滋滋!

尽管网络上不时有人安利,但大多数人还是对于“粪豆”有点接受无能。

毕竟用“粪豆”形容巧克力,再配上土棕色、抹茶色、树莓色的夸张人物面部图案,怎么看怎么觉得“倒胃口”。

最新消息,这家企业因为“粪豆”巧克力,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罚款1万元。

另据知产信息显示,该企业在2023年9月曾为“粪豆”“米共豆”“糞豆”和“给我粪豆”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范围包括“巧克力、面包、饼干、蛋糕”等等,但上述商标注册申请均被驳回。

在商标注册失败后,该企业相当“任性”,打上“™”标识后仍将包含“粪”等字眼作为商标,使用在食品包装上。此举引发各方关注和讨论,当地市场监管局介入并作出相关的处罚。

处罚事由为,当事人在巧克力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不得作为商标的标识,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已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

商家取名时为“博眼球”,将“粪豆”这类具有“不良影响”的另类文字使用在食品类商品上,结果因不正当的商标使用而受到行政处罚,完全是自搬石头自砸脚。

商标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不仅承载着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价值,其也关系到市场秩序、消费者利益等社会公共利益。

商家与其费尽心思“搞创意”,不如守法经营,诚信为本,脚踏实地去做好品牌建设、商标布局,用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品牌、商标做支撑,不断提高品牌、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市场的认可。

最后,我们也再次提醒广大企业经营主体,“不良影响”属于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事项,是商标注册路上一条迈不过去的“红线”。希望大家在申请商标时要有充分的考量,避免踩上“不良影响” 条款而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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