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短剧赛道竞争愈发拥挤,在行业快速扩张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内容合规问题。
近日,一桩著作权侵权案件一审宣判:短剧作品《将军!夫人她请旨和离了》(下称《将军》)因与《桃花马上请长缨》(下称《桃花》)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被认定侵犯后者《桃花》的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最终,法院酌情判令《将军》出品方广州某公司及其三家关联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25万元,三家关联公司分别在3万元、2万元和5000元范围内,对广州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在短剧行业,著作权侵权纠纷并不少见,此案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创作者存在法律盲区。
许多创作者对侵权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只要“换了描述”或者“改了人名”就能高枕无忧,殊不知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包括具体情节设计、人物关系与叙事逻辑等,而非仅仅文字本身,对核心情节进行复制同样构成侵权。
更进一步看,在甜宠、爽文等热门赛道中,常见的“套路”虽可作为不受保护的“思想”存在,但一旦涉及具体而独特的情节编排与人物塑造这些受法律保护的“表达”,“题材通用”也不能成为免责的借口。
此外,“收益不高”也绝非豁免罚则的挡箭牌,法院在判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量原作市场价值、侵权人过错及行为后果等因素,鲜明地体现了法律对原创作品权益的捍卫与惩戒侵权行为的决心。
这25万元的判罚,其意义远不止于个案纠偏,它更是一次深刻的行业警示。
对抄袭者而言,“拿来主义”的创作模式早已行不通,那些心存侥幸的“变相借鉴”,终将面临经济损失与声誉受损的双重打击;
对原创者:这是一剂强心针,鼓励更多原创作者勇敢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判决明确了法律保护的边界,为原创内容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对行业生态:它推动网文创作从“流量至上”回归“内容为王”。唯有真正的创新与独创表达,才能构筑起难以被复制的核心竞争力。一部作品的价值根植于原创性,惟有坚持原创才能将整个行业生态推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将军》一案的25万判罚,画出的一条法律红线,它告诫所有内容创作者:捷径的尽头可能是悬崖,唯有坚守原创的初心,锤炼独特的叙事表达,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走得更稳、走得更远。当每一个“热门作品”的诞生都源于原创而非搬运,网文世界、短剧行业或许才能迎来百花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