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润发”擦边“大润发”,敛财不成反被判赔6万元,这一顿无脑操作简直惊呆所有人!
大润发是台湾润泰集团创办的一家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于1996年成立,总部位于中国台湾省,1998年7月正式进驻中国大陆市场,此后业绩不断攀升,成为同行业的佼佼者。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是润泰集团旗下企业,持有“大润发”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大润发”中国区地区总部,中国大陆地区的“大润发”门店均由其设立。
2022年1月,康成投资发现某网络直播平台上有一家名为“大润发广州店倒闭清仓”、头像字样为“太润发搬迁清仓”的店铺,涉嫌侵犯“大润发”商标权,遂将其诉至法院,并提出20万的索赔。
康成投资提供了涉事网店经营状况截图:网店拥有粉丝2.8万人,带货口碑为4.6分,30天内已销售4.5万件,橱窗中有813件商品,网店绑定的营业执照为温州某电子商务商行。
经查,涉案商行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潘某,该商行2021年9月16日登记注册,2022年8月8日办理注销登记。
法院认为,潘某经营网店名称使用“大润发”文字,头像使用“图案+太润发+倒闭清仓”的组合标识,均起到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使用行为,其从事的零售服务与康成投资的“大润发”商标属于同类服务。潘某使用“大润发”与“大润发”商标相同,“太润发”与“大润发”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法院综合考虑店铺30天内销售、“大润发”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潘某将其店铺起名为“大润发广州店倒闭清仓”,侵权故意十分明显等,判令潘某赔偿康成投资经济损失(包括合理开支)6万元。
潘某不认可前述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二审时,双方达成协议:潘某在期限内支付4.5万元,若未如期支付,康成投资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潘某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经查可知,康成投资依法持有的第5091186号“大润发”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了跨类别保护。
早前,宁波某制冷公司、慈溪某电器公司、岑某力(宁波某制冷公司法人)因制造、销售冰箱时使用“骆驼大润发”字样,被康成投资以侵害驰名商标“大润发”为由告上法庭。
一审获赔30万元,康成投资认为赔偿金额过低,遂提起上诉,要求三被告共同向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以及合理开支21万元。
浙江省高院依法作出判决:宁波某制冷公司、慈溪某电器公司共同赔偿康成投资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合理开支108000元;岑某力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浙江省高院在审理上述案件中时,认定第5091186号“大润发”商标经过康成投资的长期使用和宣传,已被国内相关公众广泛知晓,达到驰名程度,构成在第35类服务项目上的驰名商标。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驰名商标只可以获得跨类别保护,而并非是全类别保护,但驰名商标可根据驰名程度的不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太润发”碰瓷“大润发”失败,也给那些试图“搭便车”、“蹭热度”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不要心存侥幸,要在企业创办之初和发展过程中重视知识产权,建立起权利保护壁垒的同时也要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