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又又又又又被“撞脸”了?
近日,市面上出现了一个名为“雪格之城”的饮品品牌,从品牌名称、门店配色到卡通吉祥物形象,彷佛都能看到“蜜雪冰城”的影子。
据公开资料,“雪格之城”品牌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冰淇淋与水果茶为主的连锁茶饮品牌,运营主体为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陕西西安,并在宁夏设有分公司。目前,“雪格之城”品牌旗下已有数十家加盟店。
对于“雪格之城”,网友们稍显抵触,有网友在“雪格之城”官方社媒账号的评论区直接@蜜雪冰城官方账号,并附言:“这不告他?挺能忍的了。”
不是蜜雪冰城没告,而是已经告过了。
2024年,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曾因为使用“雪王之城”及相关标识开展加盟业务,被蜜雪冰城起诉商标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使用“雪王之城”品牌进行特许经营许可,并提供相关标识的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蜜雪冰城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5万元。
一审宣判后,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多件“雪格之城”相关商标,国际类别涵盖方便食品、广告销售、餐饮住宿等。目前,仅有少数商标被核准注册,其余商标处于商标异议、撤销/无效宣告程序中。
此外,陕西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完成“雪格之城”品牌吉祥物——“熊小格”的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24-F-00179889。
从布局商标到进行著作权登记,不得不说,“雪格之城”品牌运营主体有点法律意识但不多,否则也不会做出侵害他人商标权的侵权行为。
据了解,“雪格之城”门店已经不再采用与“蜜雪冰城”相近的红白配色,替换为蓝白配色,但还是有不少网友觉得其与蜜雪迷城“撞脸”,再加上其此前曾与蜜雪冰城发生商标侵权纠纷,给这个品牌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
“雪格之城”的经历,为广大经营者提了醒:在设计店名、门店装潢和形象IP的过程中既要体现品牌自身风格,又要坚守原创底线,切勿刻意模仿、跟风撞款。
如果只一味地照搬他人设计,不仅容易引发侵权纠纷,还可能会混淆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损害品牌形象。只有坚持原创,建立自主品牌特色,才能避免踩入侵权雷区,影响企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