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名气被罚95万!小放牛自称“炒菜界的海底捞”,海底捞:法庭见!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120天前 | 250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称“炒菜界的海底捞”,河北餐饮品牌小放牛虽傍上大牌蹭了一波热度,但也惹上了侵权官司,还摊上了95万的赔偿费!

自称“炒菜界的海底捞”,河北餐饮品牌小放牛虽傍上大牌蹭了一波热度,但也惹上了侵权官司,还摊上了95万的赔偿费!

 

因以“炒菜界的海底捞”进行宣传,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海底捞公司诉称,小放牛在多个餐馆内的海报、菜单、店内装潢,及公众号等处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字样,并通过颜色、分行或打引号方式将“海底捞”三字突出,且使用的“海底捞”三字与其注册商标组成文字完全相同。

 

海底捞公司认为,小放牛公司该种使用行为,构成对海底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请求法院判决小放牛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

 

小放牛公司辩称“炒菜界的海底捞”是从顾客评论中提炼出来的,使用该字样是为了表达对海底捞的崇敬和学习,而非攀附。鉴于双方经营的菜品不同,不属于同种或类似的服务和商品,不存在竞争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放牛公司使用的“炒菜界的海底捞”标识完整包含了“海底捞”字样,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

 

从标注方式、语句结构、主观状态及利益均衡角度看,小放牛公司对被诉标识的使用超出描述性正当使用范畴,属于商标性使用,构成了对海底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法院最终判决小放牛公司停止侵权,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底捞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支出95万元。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双方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小放牛公司表示,完全接受和尊重判决结果,已全部撤下各处“炒菜界的海底捞”等宣传用语,并发文向海底捞公司致歉。

 

本案中,小放牛公司在经营中突出使用“炒菜界的海底捞”字样,容易让相关消费者误以为小放牛和海底捞存在关系,客观上的确蹭了海底捞的知名度,最终被判侵权也在意料之中。

 

小放牛这种向大佬看齐的做法在市场内并不少见,但是借鉴也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借鉴,要立足自身情况打造真实的品牌,而非简单的“拿来主义”……

 

相信通过此次小放牛的遭遇,为各个行业,特别是餐饮行业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对商标侵权严重性引起重视,碰瓷知名品牌迟早会吃官司,到时只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事实上,不管是餐饮企业还是其他企业都是从小规模起家的,要想让企业扩大知名度、规模,更多的靠的是味道、靠的是服务、靠的是价格,而不是通过傍大牌等营销手段去蹭流量,毕竟偷机取巧很容易翻车。

 

一旦被告上法庭,被打上侵权、盗版的标签,不仅会降低消费者对品牌的好感度,长此以往还会让品牌湮没在历史长河中。

 

一个好的品牌、商标名字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能提升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附加值,但运营一个品牌也绝非易事,但仍希望未来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潜心做自己的真实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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