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仓储销售“一条龙”造假,科大讯飞“单挑”19家公司,大胜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0天前 | 7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生产、仓储、销售“一条龙”造假……玩砸了!

生产、仓储、销售“一条龙”造假……玩砸了!

近日,东莞中院就科大讯飞诉熊某及19家关联企业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东莞中院认定,熊某及19家关联企业构成共同商标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一众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30余万元,同时需登报致歉,消除侵权影响。

法院查实,熊某实际控制涉案19家关联企业,形成集生产、仓储、线上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侵权产业链:多家公司负责生产假冒产品,再由一家企业统一负责仓储和发货,主打一个紧密配合、分工合作。

据悉,涉案仿冒产品涵盖学习机、词典笔、翻译机、翻译耳机等多款产品,侵权商品整体销售额超千万元。

二十余年深耕人工智能教育领域,科大讯飞依托核心技术优势,紧跟市场需求变化,通过持续的产品迭代满足不同场景的消费需求,成为国内学习机领域的头部品牌。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科大讯飞持有“科大讯飞”“科大讯飞 iFLYTEK‌”“讯飞”等多件注册商标,商标核定使用在学习机、词典笔、翻译机、耳机等商品上。其中,“科大讯飞 iFLYTEK‌”已于2017年12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获得跨类别保护。

科大讯飞品牌拥有广泛的市场认可,是消费者心中家喻户晓的学习机品牌。正因如此,“科大讯飞”品牌也容易遭到其他企业的蓄意的攀附、搭蹭。

本案中,熊某设立了19家关联企业,试图通过分工的方式掩盖其造假行为,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处心积虑的谋划最终被识破,因为侵权情节恶劣,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这个案子给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企业应摒弃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树立良性竞争意识,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要恪守法律准则,坚持依法依规经营。要求经营者,要提高经营风险意识,坚持诚实经营理念;同时也要强化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完成商标布局,筑牢法律壁垒。

随着市场监管日趋严格,通过仿制造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时代已经过去。经营者只有紧跟市场需求,坚持合规经营,才能帮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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