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小公司硬刚小米,靠外观专利取胜?小米一审被判构成共同侵权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3天前 | 103 次浏览 | 分享到:
12人小公司硬刚小米,还告赢了,凭什么?

12人小公司硬刚小米,还告赢了!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厦门某公司诉惠州某公司、小米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判令二者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10万元。

法院认为,尽管两款产品在风扇头形状、底座标签方位等局部细节上存在差异,但这些均属非核心设计,不影响二者在核心结构、视觉焦点上的整体一致性,最终判定二者外观设计构成近似,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告赢小米,这家公司凭什么?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消费电子研发生产小微企业,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该公司的参保人数只有12人。

尽管企业规模小,但该公司拥有清晰的市场定位和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曾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并持有数十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其多款产品更曾获得《中国产品设计红星奖》、《上格时尚设计奖》等设计奖项。

2020年4月,厦门某公司申请“折叠小台扇”外观设计专利,2020年8月,该外观专利获得授权。正因为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为企业的创新成果穿上了法律保护的“外衣”。

厦门某公司为“折叠小台扇”这款专利产品投入的研发成本超30万元,仿品的出现冲击了其市场空间,甚至导致合作渠道受损。若没有这项外观设计专利作为权利基础,面对小米这样的行业巨头,厦门某公司的维权将无从谈起。

这起案件给予我们深刻启示:专利对中小企业而言绝非“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抵御侵权风险的法律“铠甲”。

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快,研发成本高但仿冒成本低,若企业只专注搞研发、上新品而忽略专利布局,极易陷入“研发投入打水漂,仿冒产品抢市场”的恶性循环之中。

据报道,厦门某公司每年要处置十几起侵权官司,这种现状更折射出行业的普遍痛点。对广大科技型企业而言,在投入资源搞研发的同时,必须同步进行专利布局。唯有将专利布局纳入研发全流程,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中小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自身生存筑起坚实法律屏障。

由于法院未支持其150万元的赔偿诉求,同时也未支持销毁库存及模具的请求。厦门某公司目前已提起上诉。二审又是否会有不一样的判决结果,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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